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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被执行人互做思想工作喀左法院执行有妙招

2020-03-27 05:51:51 来源:燕都晨报 作者:燕都晨报 责任编辑:admin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本报讯(记者赵红莉)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有的被执行人使出各种花招拒绝履行义务,执行法官则想出办法“对症下药”。近日,喀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执行案件中,巧妙运用“招数”,使得被执行人之间互相做思想工作,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。

记者了解到,喀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刘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5000余元。被执行人赵某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,承担清偿责任后,有权向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追偿。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、赵某逾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。2020年1月,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,给付55000余元欠款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、赵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,并对三位被执行人进行了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,通过查询三人财产情况,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赵某30000余元银行存款,并对此款项,第一时间完成了扣划。

因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,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执行法官主动联系到了被执行人赵某,并将已扣划到法院账户的钱款情况向赵某做了说明。同时,督促赵某履行法律义务,给付剩余欠款。

“被执行人赵某得知自己的银行存款已经被法院划扣,担心法院的其他惩戒措施。”执行法官说,在对赵某的“普法”中,赵某得知自己承担连带责任,如果其他两名被执行人杨某、李某坚持不还钱,剩余的欠款赵某也承担还款义务。

被执行人赵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,愿意提供杨某和李某的联系方式,并配合执行法官去做他二人的思想工作。

最终,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,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法院,履行了法律义务,给付了剩余25000余元欠款。案件成功执结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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