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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组建微信调解群 当场执结劳务纠纷案[燕都晨报]

2020-02-14 05:52:48 来源:燕都晨报 作者:燕都晨报 责任编辑:admin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本报讯(记者赵红莉)“鉴于疫情防范需要,为达到严防疫情与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双重效果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决定通过建立微信调解群的方式调解案件,下面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……”昨日,记者了解到,喀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“微信调解”,执行款通过微信转账,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当场调解结案。

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2020年1月,申请人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执行法官考虑到正值疫情防范关键时期,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“微信调解”。

在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原因,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2020年2月11日,微信调解群创建成功,群内成员包括执行法官、申请人刘某、被执行人张某三人。

在调解前,执行法官首先确认并核实了双方身份,依法告知了双方自己的身份及此次创建微信调解群的目的。

在调解时,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明法律,一方面通过诚信角度规劝被执行人张某给付刘某工资款,履行法律义务。

最终,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,被执行人张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,偿还刘某20000余元工资款,并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,将此款转账至执行法官,再由执行法官将执行款转账至申请人刘某,在申请人收到此款时于微信调解群中确认。至此,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,成功执结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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