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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妨向为官不为、乱为举起悬顶之剑

2017-04-10 15:43:21 来源:前沿时报网河北在线 作者:郑平 责任编辑:admin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    3月29日下午,北京市纪委、市监察委员会召开进一步深化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问题专项治理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部署会。今年市纪委、市监察委将从十个方面开展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专项治理,重点查处五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(4月5日 人民网)

    过去评价领导干部是否称职,往往以工作上不出错、不违反党纪国法为分界线,对为官不为、为官乱为等现象,往往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,效果自然很差。为了改变治理为官不为的“疲软”状态,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要求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,一旦发现为官不为、乱作为等一律严肃问责。

    中央一再重申,治理为官不为、乱作为等要作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口,但小部分领导干部依然充耳不闻,工作状态是“八点上班九点到,一杯茶水一张报”,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印象,与党和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。原因何在?主要是领导干部职责不清,遇到事有相互“踢皮球”的时机;干多干少一个样,只求平安但求无错,不求多做事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;能力不足,工作能力差;上调无望,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;而有一部分是拿着鸡毛当令箭,乱作为,与中央的政策打擦边球,甚至于中央的政策对着干。

    北京市纪委开展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专项治理,重点查处五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就是对《问责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可以明显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,值得肯定。在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现象存在的情况下,“出重拳”很有必要。在反腐作为治理领导干部的今天,严格落实好《问责条例》,无疑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,吹响了从严治党的号角,是一种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的创新,值得提倡!。

    《问责条例》早已印发,各地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落实,着眼长远,力求长效,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,建立起问责的长效机制,问责为官不为、乱作为之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,还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有力监督。(胡喜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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