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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展开摸排(燕都晨报)

2020-10-15 04:07:35 来源:(燕都晨报) 作者:(燕都晨报) 责任编辑:admin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本报讯(记者王甲卓) 按照国家和省统

一部署,我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展开摸排工作。

记者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,此次摸排的对象为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。通过摸排,摸清2013年以来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的底数,查明造建房屋用地情况,房屋建设、使用和非法出售、处罚等情况,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,为分步整治、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。

据介绍,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,占用各类耕地建设房屋。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;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;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;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;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;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情形。

按照房屋用途,摸排主要分为三类。一是住宅类。对农村宅基地住宅,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,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“一户一宅”政策或“分户条件”。对单元楼模式的多户住宅,以项目为单位开展摸排,摸清房屋类型、建设和使用情况、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。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,以项目为单元,摸清该类房屋用途、建设主体、建设依据、土地造法和处罚情况等。三是工矿、仓储、商服、旅游等产业类,以项目为单元,摸清该类房屋用途、建设主体、建设依据、土地违法和处罚等情况。

有7种情形不纳入摸排范围: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;已合法审批完的基地上建设的房屋;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(含之前依法须发的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证)且未违法占用耕地扩建的房屋;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;在“大棚房”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房屋;符合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和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林业和草原局《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兴建的种植业、养殖业房屋;已经纳入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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